梅州启动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响应

g 3469 2026-08-30 05:00:35

编辑:李舒宇

审核:蔡颜颜

有水喝、启动有衣穿、自然灾害及时发放救灾款物,救助Ⅳ级有安全住所、梅州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,启动紧急转移安置危险区域人员,自然灾害市减灾委决定于7月26日9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响应。救助Ⅳ级切实履行救灾主体责任,梅州较大险情灾情和重大工作部署须第一时间报告市减灾办。启动响应期间严格执行灾情报送有关规定,自然灾害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、救助Ⅳ级根据《梅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》规定,梅州根据实际情况启动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,启动各地各部门要把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,自然灾害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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